充值后机构关门老板跑路,该如何维权?

来源:包雯妍律师  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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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全国有80余家门店的梵音瑜伽陷入了关店和投诉风波,还登上了热搜,不少店面的会员充值还未消费,却发现所谓的瑜伽会所内已经人去楼空。屏幕前的您是否也曾遭遇类似情形?那么遭遇此类事件时,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上述情况系消费者与机构之间成立了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以后,由于机构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之一。消费者有权利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解除合同,返还所涉款项,并要求机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另,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据此,我们可以直接向行政机关(也就是该店面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投诉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处理。和诉讼仲裁相比,投诉的途径明显时间成本更低。希望屏幕前的您,都能使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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