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来源:单玉婵律师  时间: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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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保险业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保险行业,有人认为在保险公司上班就应该享受劳动者待遇,公司就该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员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保险代理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笔者将在下文中具体阐述,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从形式上看,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其依据是《保险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其依据是《劳动法》及其他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然保险代理合同与劳动合同都属于合同的一种,都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二者仍有本质不同。区别如下:

保险代理合同实质是一种委托代理,实践中,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往往签订的是《保险业务委托合同》,具体是业务员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去销售保险、从事保险代理工作,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的工作承担责任并支付给业务员一定的佣金作为工作报酬;在整个工作期间,保险公司并没有对业务员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管控,也没有给业务员缴纳社会保险,双方之间形成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不能仅认为保险公司要求业务员去公司打卡、组织员工团建等活动就认为构成劳动合同;实际上,若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代理人应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并非以劳动法律关系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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