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怎么办?
来源:陈泓律师 时间:2022-08-04
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总有侥幸者试图以身试险,结果被交警拦下,此时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的酒精含量高于20毫克/100毫升低于80毫克/100毫升,那么恭喜你,你这属于不幸中的万幸,只是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涉及犯罪,只是会被暂扣6个月的驾驶证,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但是如果你再犯的话,就会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并吊销驾照。
如果你的酒精含量达到了80毫克/100毫升的话,你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那么有没有可能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呢?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各地的司法实践和指导意见,以下六种情形属于从轻情节,法院和检察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适当考虑:
1、没有其他损害后果,认罪悔罪,赔偿。
2、驾驶摩托车。
3、挪动车位。
4、夜深人静、路上其他车辆很少。
5、亲人突发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6、发现自己不能驾驶后,主动放弃驾驶。
7、尚未驶出或驾驶距离较短。
此时如果你的酒精含量在如果少量高过醉驾标准,是有很大概率缓刑甚至不起诉的,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有过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终被不予起诉,尽管这样的结果是种种因素多方面共同影响下产生的,但是对于仅仅一次疏忽就要承担如此严重后果的人来说,这也是一条的求生之路。此时好的选择就是委托一个刑辩律师,通过律师的法律知识和交流技巧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有从轻情节,自然也有加重情节,根据《高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以下八种情形,是要从重处罚的:
(一)造成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于遇到以上的八种情形的当事人,也不要灰心,此时更加需要一位刑辩律师来为你据理力争,在法律的框架下尽可能为你争取到更轻的判罚,让你不因一次无意的疏忽而影响后代,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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